事项内容
西安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办理地点
人事处(行政楼414室) 联系电话:(029)62976683
办理时限
在校申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需在治疗(生产)结束后3个月内递交材料。
办理材料
见附件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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