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市房发〔2018〕46号)及《关于向E类人才发放租赁补贴的通知》(市房发〔2018〕65号)文件要求,现将田原申请西安市人才安居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人才 类别 |
认定 部门 |
婚姻 状况 |
住房情况 |
申请 安居类型 |
1 |
田原 |
女 |
会计学院 |
E类 |
灞桥区 |
已婚 |
无住房并且五年内无买卖记录 |
租赁补贴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2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李杰 电话:629766883 邮箱:xcxzrs@163.com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人事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