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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19 点击量:

各处(室)、各二级分院(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6号)、《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等有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820号),现将我院2015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级以来至2015年10月31日间取得),在本单位相应职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评审。   

(二)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申报人须取得符合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三)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申报人须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四)完成2013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在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官网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或行知工作群共享文件下载。相关评审文件可在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官网人事处网页“政策/法规”栏中查阅。   

(二)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申报人《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均要求使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制作,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申报人要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或数码拍摄后按照《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834号)规定电子化并通过“职称系统”报送。请申报人首先在“职称系统”中填报完整的相关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提交除《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外的电子化评审材料(相应纸质件不需提前初审盖章),由所在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对照申报人提供的评审材料原件和《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纸质件在“职称系统”中进行审核,《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纸质件相关栏目审批意见签注完成并盖章后,再将其电子化上传提交到“职称系统”,《评审表》或《认定审批表》中所涉及的单位内部评审推荐票数和相应结果仅需体现于最终上报的纸质件中。   

(三)对于国家没有开展学位制度以前毕业(含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或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时可不作学位要求。   

(四)“核心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5家机构发布的最新“核心期刊”或“来源刊物核心库”目录为准

(五)在科研项目类成果的立项和结项文件中,申报人工作角色应一致。横向课题须是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立项并提供经费支持,且项目研究有一定的价值,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六)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表演艺术学科(注:纳入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9)美术设计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七)凡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均由我院教学科研处负责评估、审核。论文提供原件的同时须附“知网”上下载的该文打印稿。论文成果必须由申报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角色发表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   

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课题只填写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本人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五名)的项目。课题组成员,立项书与结题书中须一致。参与课题项目限填三项。   

三、评审材料的报送要求   

1、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的评审材料请按下列五类分装:   

1号材料袋内容:   

《评审表》一式七份(外语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粘贴在评审表的“考试成绩粘贴栏”中)。破格申报人员还须在申报资格后括注“破格”字样。   

2号材料袋内容:   

(1)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职称英语成绩证书及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申请表及相应的免试条件证明)、任现职以来的获得的各类业务奖励及荣誉证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和其他必要证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按前述顺序编制目录与页码后装订成册。   

(2)代表申报人最高学术水平的教科研代表作。正高级申报人限提供3篇(本),副高级申报人限提供2篇(本)。   

(3)科研项目成果类材料。包括对应的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文字性佐证成果和必要的研究经费银行到款凭证,并按项目逐一整理归并。   

(4)申报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人员的个人单行申请材料。   

2号材料袋未能够容纳以及按照相关系列评审条件规定须提交的其他参评支撑材料纳入以序号3开始的档案袋。   

2、申报讲师人员的评审材料请按下列两类分装:   

(1)《评审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岗前培训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语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复印件粘贴在评审表的“考试成绩粘贴栏”中。   

(2)能反映本人本专业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两篇及以上。   

3、填报要求。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人员,评审表一律采用计算机处理,使用8K纸,合页,双面打印,字体统一用仿宋-GB2312。个人总结的签名须为手写体,组织意见须为手写体,各部门的审查公章须是红印,复印的公章无效。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见《填表说明》(附件3)。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论著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纸质印刷品原件,各类复印件、清样、打印稿、稿件录用或出版通知等不能提交作合格成果。   

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用A4纸粘贴打印封面(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在学校、申报人姓名、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材料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资格的字条。每个人的申报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表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封面及侧面粘贴式样见附件4。   

四、评审时间安排   

1、10月20日至23日: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表格,整理相关材料。教学科研处审核教学工作量,同时检查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是否符合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的要求。   

2、10月26日申报人员按文件要求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1228008135@qq.com)、个人申报材料及评审费用交人事处。

3、申报职称人员成果展览(时间另行通知)。   

4、申报职称人员分学科组述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述职内容包括主要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情况,每人5--8分钟,由学科组对每个人进行提问答辩。学科组按学校规定比例进行评审推荐,并公布评审结果。   

5、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6、公布评审结果(时间另行通知),并接受群众上访。   

7、人事处负责填报组织意见、盖章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评审费用   

讲师400元/人。   

请大家随时关注工作群,如有政策变动人事处将会及时通知。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有关部门和申报职称的教师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量化材料和评审材料。延误者,责任自负。   

附件: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览表(教师系列)   

    3.填表说明   

    4.材料袋封面式样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人事处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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