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我校2017年职称评审办法修订工作会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党委书记、院长苏永乐教授,副院长校锐,副院长张哲弘出席了会议,人事处、教学科研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学生处、二级分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助理文宁主持。
人事处处长王军民对我校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近期开展职称评审办法修订工作的具体安排做出说明。党委书记、院长苏永乐在讲话时指出:职称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的大背景下,我校要把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关系到学校发展的大事去做,要全面落实《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12号)文件精神,要“接好权,用好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理清思路,根据我校实际发展需求,合理设置校内职称系列;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要制度先行,程序要严谨规范,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和职称评审办法。
董事长助理文宁在总结时强调,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修订工作,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我校2017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