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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4 点击量:

各部门、二级分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17〕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我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者不受理范围之内  

二、考试报名与资格认定条件  

(一)学历学位条件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品德及身心条件。  

1.品德良好。须填写《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教师所在二级分院(部)考察填写,人事处鉴定盖章  

2.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 )精神,人事处统一组织相关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及任教条件。  

1.参加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三年有效);  

2.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3.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校内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四)考勤及考核条件。  

1.长期请假,出勤率低;  

2.电子考勤作弊,虚报或谎报考勤异常情况说明;  

3.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教学事故  

有以上任一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与资格认定。  

三、材料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按照要求填写如下表格: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使用A3纸型正反印制;封面“户籍所在地”统一填写“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派出所”;申请表中粘贴的小二寸免冠照片需具备电子版;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一式一份,使用A4纸型印制  

3.《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一式一份,使用A4纸型正反印制  

4.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赋分表》(附件4)一式三份,使用A4纸型印制  

5.陕西省2017年参加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以部门为单位填写,报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使用A4纸型印制,分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印章;电子版以EXCEL格式制作并发送至电子邮箱:810872712@qq.com。  

填写各类表格前,请认真阅读文件、填表说明及备注,任教学科只能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请在行知工作群共享下载)本科专业类填写专职辅导员申请任教学科统一填写“B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表格填写日期统一为20174月17  

(二)需提供的资质类证件、证明材料等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一年任教课时证明材料(教学任务书),需由教学科研处审核签章;  

4.岗前培训合格成绩(由人事处统一出具)  

5.代理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由人事处统一出具);  

6.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标注姓名。  

四、收费标准  

1.技能考试费用为120元/人  

2.体检费230元/人。  

报名参加技能考试与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4月1711:30前将相关材料及费用报人事处。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黄玫张悦  

联系方式:62976683  

电子邮箱:810872712@qq.com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人事处  

                2017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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